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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到貓頭鷹也快要一年的時間了,從小小貓頭鷹親子讀書會開始,讓我開始走入親子閱讀這個領域,去年九月又因緣際會加入了青少年小說讀書會,雖然每二個星期都要從鶯歌前往新莊,這半年多來風雨無阻;讓我和貓頭鷹圖書館有著愈來愈深的情緣。今天圖書館更是請到童書作家-幸佳慧小姐(她不喜歡人家叫她老師)來談長襪皮皮。昨天的讀書會也剛好是討論長襪皮皮,所以對於林格倫這位作家,有著更深一步的認識。

  我最早最早喜歡的作家是琦君,因為喜歡她樸實又溫馨的文章,帶給我成長歲月裡很大的支持;後來我對於喜歡的作家倒沒有很特定,只要文章好,大多就會去買來看,這次藉由佳慧介紹長襪皮皮的作者-阿思緹 林格倫,讓我認識這位偉大的童書作家,如果你知道J.K.羅琳,而不知道阿思緹 林格倫那就落伍了;如果你知道安徒生,卻不知道阿思緹 林格倫,那就糟糕了!因為這位畢生熱愛兒童的作家,一生長達九十四歲的高齡, 以無比的熱情不斷的努力奉獻,不但是社會正義的化身,終其一生又能維持非常樸實簡單的物質生活,真是一位值得令人敬佩及推崇的人。

  孩子生下來就是要玩,要玩才能聰明,父母一早給孩子穿上衣服,就是準備讓他們玩髒的,孩子永遠都需要玩也成為瑞典人教養孩子最重要的信念。

  孩子能否對世界存有好奇探索的精神,也就是能主動學習,以及有自制力與抗壓力,也就是挫折容忍度,再加上對周遭世界的關懷,且樂於幫助別人,這些古老的德性反而是未來高度競爭下決勝的關鍵。(以上皆截取李偉文推薦序) 

  在台灣的孩子有多少百分比是快樂的呢?我記得有國際機構針對全世界兒童做調查,瑞典的孩子是最快樂,為什麼歐洲的國家,都這麼重視兒童權呢?反觀亞洲地區,孩子們都是父母期望下的產物,傳統的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孩子漸漸失去應有的權利,比如玩的權利。林格倫提倡兒童除了玩的權利之外,應該還有被愛跟被尊重的環境,擴大到孩子生活的世界時,更要求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拒絕暴力的權利。

  多少次的社會新聞,有著虐童、虐嬰的事件,層出不窮,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心裡總是一陣難過,雖然不是我的孩子,但就是為他心疼;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應該是快樂、幸福的,或許因為每個家庭不同而有不同的成長,但在施暴的大人呀!難道真的因為假愛孩子之名就將暴力或體罰的合理化,這樣的行為是令人不恥的。人只有從他愛的人那裡學習,總是被愛包圍的孩子,會愛他的父母,從他們身上學得對周遭環境關愛的態度,並且在他往後的人生都維持這個態度。即使這孩子永遠不會變成主宰世界命運的人,這都是件好事。(截自佳慧文章內容)

  看完本書之後,我一直在想,我的童年是什麼樣子的? 我想是快樂的回憶居多吧,只記得就是玩!玩!玩!或許是家境關係,沒什麼學才藝跟補習,每天放學後就跟鄰居夥伴們玩到太陽下山,然後就這麼樣長大了;而我又是怎樣對待我的孩子呢?我也希望他能快樂的成長,所以國小階段,我不希望他去補習,但在課餘時間,會針對他的興趣,讓他去學他想學的才藝。或許跟歐洲國家比起來,他還算不上是快樂的兒童,畢竟在台灣的大環境之下,要找到可以爬的大樹也不簡單,要有小溪讓孩子去抓魚更是困難;但我們可以從本身做起的就是,尊重孩子玩的權利,不要揠苗助長,玩不是給他們看電視玩電腦,而是接近大自然;就算只是附近公園,或是學校操場,孩子本身的天賦就是會在這自然的空間裡玩得不亦樂乎。

  孩子當然得尊重父母,但別忘了,大人也要尊重他們的孩子,而且不能濫用他們具有的優勢來駕馭孩子。如果父母跟孩子都能彼此相愛尊重,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好的世界呢?(截自佳慧文章內容)這樣完美的世界,其實並不難做到,只是我們大人都要時時刻刻提醒自己,尊重孩子;並且要卸下父母高高在上的尊嚴,我相信這樣的完美世界是可以出現在台灣的,只要我們都能成為林格倫使者,讓我們的孩子在童年時期,快樂的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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