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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我是一個很討厭應酬的人,除非是跟朋友約吃飯,否則那種很假仙的飯局,我最討厭去吃了。自從離開台北之後,好像沒有什麼店有好吃的東西,雖然零用錢省了不少,可是相對的,對於吃,似乎沒有那麼挑剔了。記得以前在台北工作,網友ANDY跟衛斯理組了個週一美食團,欲吃遍全台北市好吃的店家,結果大概半年左右,大家體重直線上升,於是美食團也因為大家工作忙碌而暫時解散了。我喜歡跟朋友吃飯聊天,因為會一起出來吃飯,都是好朋友,有共同的話題與興趣,所以這種飯會吃得很愉快。之前在桃園花旗工作,下了班就是回去吃家裡的晚餐,更沒有機會去品嚐桃園地區的美食店,想想還真是可惜啊!
  所在的地域熱不熱鬧,與社交活動的頻繁程度似乎是呈正比的,住在鶯歌,已經是名不見經傳的小地方,鎮裡也沒有什麼大餐廳,會上餐廳吃飯,不外乎是結婚喜慶或是父母親節等,所以憨奶去參加飯局的機會實在是少之又少。今天蠻巧合的,是六姐事務所喝春酒,他們老闆跟我也算有點熟,於是邀我們一家三口去鬥熱鬧一下。一開始憨奶超級閉俗的,都躲在爸嗶的身後,等吃飽喝足了,便開始找同年紀的哥哥姐姐玩。
  這種場合,其實我很不適應,因為要講場面話,很辛苦,可是想想也是讓憨奶多認識這個社會,才不會變成鄉下土包子。但是老實說離開台北太久,現在只是開車在這都市,我卻變得易常的陌生,我真的在這都市工作打拚十多年嗎?而我現在住的地方也算台北的一部份,卻感覺台北這個都市,已經變得好遙遠。
  不知道憨奶以後長大會在哪個都市生活,不管在哪個地方,希望都能適應良好,不會像他媽媽我,愈活愈回去,像個土包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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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I馬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