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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主題似乎有點嚴肅,但卻得實際對吧?怎麼說呢?其實台灣在全世界來比較,真的是很自由,也可以說自由過了頭,羅蘭夫人曾說:『自由,自由,多少假汝之名以行。』但是民主法治四個字是缺一不可的,健康的民主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之下,如果人人都不守法,那自由不又是一個極為諷刺的字眼嗎?


 


  我不太會寫什麼長篇大論,不過我知道,法治最基礎就是尊重,一個心中有法並且尊重法律的人是不會知法犯法,更不會把法玩弄在手掌之上,法律是死的規範,人說法理情,法律之外不外乎人情,如果人生處事一切都太守法,似乎又太龜毛不近人情。可是守法的人應該得到保障,一個循規蹈矩的人應該得到掌聲才是,但我發現這些日子以來,現實生活並不是這樣,上至掌權者,下至市井百姓,甚至無知村婦,總以為自己的取巧貪心賺到了,卻不知道在貪心之餘,通常是要付出貪心數倍的代價。


 


  台灣真的很自由,自由到可以用『為所欲為』來形容了,但是,這樣的情形是好嗎?我今天騎車時不禁想到法國大革命時,大家為求自由所付出的代價,結果竟然又被拿破崙假自由之名,結果行獨裁之實;說到獨裁,台灣的民主發展初期,蔣氏父子也被人攻擊不民主,但感覺上卻是最守法的時代,自從解禁之後,人民得到自由,各式各樣的花招盡出,人的劣根性也跟著出現,於是法治觀念也愈來愈薄弱了,真的很令人感到悲哀。


 


  在教育孩子的方面,我希望他們日後是個奉公守法的好人,要能把自己一身的本領去幫助別人以及養活自己,而不是用它來斂不義之財。一個人要明是非、辨真假,自己要有判斷能力而不是人云亦云,媒體怎麼說就跟著起舞,從眾多資料說法裡去尋求事情的真相,而不要被假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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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I馬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