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週末的下午,我帶著憨奶到店裡附近的公園去玩耍,颱風剛過,天氣炙熱,但孩子看到遊樂設施,即使玩到滿身是汗也一點都不在乎。就在他在玩溜滑梯的時候,看到一位約莫國小四五年的小女生,站在溜滑梯的入口,看著一群大哥哥在打籃球,後來我發現她正用立可白在溜滑梯的木頭上留言,我看了她一眼,她也發現我正在注視她,所以就停止了動作。我想她沒有繼續破壞公物,也就沒有出聲,沒想到,隔了沒多久,她看我沒有反應,大概以為我是一個不想多管閒事的人,她又繼續拿起立可白打算再寫,這時我內心掙扎了一會兒,最後還是出聲跟這小女孩說:『妹妹,不可以破壞公物哦!弟弟會學哦!』她發現我出聲了,便趕緊把立可白收起來,然後看了我幾眼,就躲在溜滑梯的通道裡。

 

 

  在台灣,這種行為舉凡皆是,大多是國高中生會在公車上啦,或者公共場合的樹上或廁所裡留一些誰愛誰或誰是笨蛋等等這種字眼,其實我有想過,為什麼這些人要有這種行為,或許只是一時好玩,但是難道學校或家庭教育沒有教導,這樣破壞公物是不對的行為嗎?或者在大家眼裡,這種行為,沒什麼大不了,又不會死人,所以就睜隻眼、閉隻眼?

 

 

  喜歡塗鴉的人,大可以在紙上或畫布上恣意享受塗鴉的樂趣,但這種行為,我其實是很討厭的,由這種行為,我直覺會想到這孩子的父母是怎麼教育她的?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如果當你發現孩子有不對的行為時,若無立即糾正,他可能會認為這是可以做的,沒什麼大不了,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愛塗鴉,那我們跟未受教育的野人有什麼兩樣?那我們的環境如何再提昇呢?

 

 

我們都羨慕國外的居住環境,可知道國外的居住環境也是要大家有志一同的遵行一些規定,例如眾所周知的,在美國,如果你家的庭園都沒有修剪保持乾淨與整潔,是可以被告被罰錢的。反觀咱們國內,有很多居住在一樓的住家,為防止人家停車在門口,便放了一堆花花樹樹,不但破壞美觀也阻礙了臨時停車的空間,更形成了所謂的【合法的路霸】。這些在台灣是無法可歸,就像違章建築,在政府的默許之下,家家戶戶愈來愈往外或往上爭取取住的空間,現在若真的有心的政府機關想大力掃蕩違章建築,一定會引發民怨,也因為如此,大家卻視違章建築為「默許的合法化」,唉~~這樣的法治觀念,真令人擔憂啊!

 

 

    公園是孩子們最常去的地方,所以公園更應該保持乾淨與整潔,這樣對幼兒的健康與教育才能行之於無形中,無奈,現在的父母或現在的台灣人,都覺得這些無所謂,只不過是沒有保持清潔嘛!我不敢要求別人一定要怎麼做怎麼做,但求自己與憨奶都不要做一些惡小的行為。也許我們的力量很小,但集合了大家的力量,我相信這個社會才會更美好更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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