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算是一個超愛閱讀的人,舉凡雜誌、武俠小說、言情小說、偵探小說、漫畫等等,無所不包,所以在我們那邊的租書店,我算是他們的大客戶,幾乎新書一來就被我借回來看了,今年還把我的消費卷全都貢獻在租書店裡,雖然有人說要借書去圖書館借就好啦!但是我每天上班的路徑以及圖書館的營業時間跟我實在太不協調了,所以我還是花錢在看書份上,雖然我也有買書的衝動,但是咱們碧陽軒,容納一家四口的空間有限,再買書下去,我看一個被清掉的就是我啦!

  上了小學之後,學校推廣閱讀習慣,這對憨奶來說似是個酷行,我也訪遍不少名人的文章,想從別人的經驗裡教憨奶能喜歡上看書的習慣,但這兩、三年下來,他閱讀的功力遠比被催眠的功力遜色不少。有時我早點回家,見他還沒睡覺,便拿起一本書,唸故事給他聽,沒想到這小子,竟然我才唸不到幾行字(請注意,真的一頁都不用翻),便聽到他在床的那一頭呼呼大睡。(真是令人洩氣不已)可是朋友也安慰我,因為憨奶從小的作息時間很準時,九點半以後就開始準備睡覺,就算我十點多回到家,他已經瞌睡蟲上身了,怪不得他不給我捧場。

  不過小寶則是完全相反,每次睡覺前,小姑的國語週報幼幼版以及巧連智幼兒版是他最好的閱讀材料,陪他從第一頁讀到最後一頁之後,我便把書交給小寶,要他自己看,而我也趁機閱讀自己的書。小寶有時會模仿我剛才讀給他的字彙重複一次,有時會叫我一起陪他再看一次,然而就在三十分鐘左右的閱讀時光,小寶也會乖乖安穩的進入夢鄉,此時我再起床吃晚餐、洗澡。

  台北縣教育局推廣快樂家庭一二三,也就是每一天要花二十分鐘做三件事:遊戲、分享、閱讀,聽說這樣親子關係才會緊密。職業婦女的難處就是在工作忙了一整天之後,還要花時間、精力陪孩子。我們常羨慕歐美國家有著完美的制度,例如育嬰假及留職停薪,在台灣這有如天方夜譚般,在失業率高漲,辭職後怕被淘汰的不安定感,讓我們漸漸習慣犧牲掉最重要也最容易遺棄的家庭關係。曾有句話說:孩子的童年不能重來一次,就如同人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頭般,洪蘭女士的書上也曾經寫著:人生是很公平的,現在你陪伴孩子成長,將來他會陪伴你年老。

  閱讀不應該是勉強、痛苦的,看書對爸嗶而言,跟憨奶一樣,是最好的催眠工具;但是我就像蘇東坡所云:一日不讀書,便覺面目可憎,講到面目可憎是有點離譜啦,但真的會混身不自在,難怪這一兩年來,我覺得自己的視力退化很快,好像有老花提前報到的傾向。閱讀是件很愉快的事,如果我們可以少點聲光刺激,多點閱讀時光,我相信家庭關係會更和協,不過要在中電視毒這麼深的台灣社會推行這個做法,真的~~要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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