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陣子,很多客人都來加洗證件照,不外乎是因為皮包被扒。被扒的原因還真是令人瞠目結舌。有些人總是習慣把包包放在摩托車的置物箱,然後去便利商店買個東西或是去商店購物。也許裡面沒有放什麼大鈔或現金,但是,奉勸各位還是養成不把包包放在置物箱的習慣,否則只要一次忘記拿出來,就會造成千古恨。

  其實大家對於小偷痛惡的並不是金錢上的損失,而是證件重辦的煩雜流程令人厭煩。錢沒了再賺就有,證件不見了,還要請假本人去辦那才是最令人反感的。這樣形容似乎給了惡行一項美化的理由。好像如果把證件留下來就是個『雅賊』,其實這些行為都是不好的,但如果真的遇上了,總是希望將傷害降到最低。所以咱們老祖宗都會用樂觀的態度來看待這些倒楣事,安慰自己說:「財去人安樂」,畢竟錢財乃人外之物,再賺就有了。

  也因為看了不少客人的慘痛經驗,我都把重要的東西往身上的包包放,例如我都會背一個登山用的包包,看似雖大,但有時卻空空如也,因為有時我要放一些客人訂的線材,往登山包一塞,又輕又好騎車;其他例如手機及鑰匙,我就會放在手提的包包裡,這樣不用為了找個手機翻遍了整個包包還是來不及接電話。但手提包包我只會放一些常用的物品卻不會放貴重物,所以我覺得自己應該是機車小偷的絕緣體。

  但是我的機車就沒這麼好運了,最近一個月,我都十分確信自己置物箱的蓋子是鎖緊的才離開,每次停在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晚上下班回去時都會發現置物箱的蓋子被翹開了,(看沒有東西,也幫幫忙蓋回去好不好,真的很機車吶)也許小偷看裡面只有小孩子的安全帽及雨衣,一點貴重物都沒有,就放棄。但是翹開動作就屬犯罪行為的一種了,我才發覺,原來客人講的那些犯罪行為,無時無刻的都在我們身邊出沒。

  所以呢!在樹林濟安宮市場附近出沒的人們請注意,要小心自己摩托車的置物箱裡千萬不要放貴重物,否則失竊的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唷@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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