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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們這個社會,人們似乎愈來愈不懂什麼叫做『互相尊重』。在客人覺得花錢是大爺的心態裡,似乎可以用錢擺平任何一件事,卻沒有想到,在他們的言行舉止中,是不是做了或說了什麼令人不舒服的事。

  尤其自己經營一家店之後,更會站在店家的角度去看事情,有時看到老闆正忙得焦頭爛額,我並不會去火上加油,反倒是等他忙完了,再上前去跟他講自己要買的東西,久而久之,雙方之間都是有著和樂的氣氛,一流的店家也要有一流的客人才能襯脫出來啊!

  我的店雖然小,但至少還有骨氣,如果客人覺得照片顏色不好看或甚至於拍得不好,在您要拿走照片時,都可以跟我們反應。可是我發現有一半以上的客人,都會因為不好意思開口講,等客人走出了這扇門,下次再光臨時,才又舊事重提,此時,即使我想幫他重洗也著實無能為力了。

  今天又有客人拿原文書來影印,我客氣的告訴他,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我們不能接受影印,客人說,人家學校附近都可以印,那我也很婉轉的請他去那些店裡印,至少小店不做這種非法的行為。有朋友聽見,用很不可思議的眼神看我,你瘋啦~~有錢不賺,是不是腦筋壞企了?如果每一個商人都能奉公守法,我相信侵犯著作權這種事,就不會發生了。不過現在生意難做,有多少人願意將錢往外推呢?

  只希望在我堅持做一流的事,也能得到一流客人的稱讚,彼此相輔相成,我們的社會才能更見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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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I馬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