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天氣真熱,憨奶睡午覺起來,便帶他去麥當勞吃個東西,順便在冷氣房裡吹個免費的冷氣。每間麥當勞都會有所謂的遊樂設施,讓父母也可以安心的在麥當勞裡享受一頓。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久沒有去麥當勞了,看到這個遊戲間裡貼著大大的海報,此設施限三歲以上,110公分以下的兒童使用。但是我卻看到好幾位,根本是超出110甚多的孩子們在狹小的空間裡玩紅綠燈,卻不見任何店員或家長的制止。

坐在位子上看憨奶盡情玩耍的我,突然想起在美國時的速食店,也是有著這麼樣的遊樂設施;但人家從小就會教育小孩,不是讓你玩的遊樂設施,就要遵守規定。反觀我們的現實生活,從小就沒有紀律,不懂得遵守,我真的很懷疑我們的學校教育及家庭教育到底是在教什麼?

公告上也註明,如果孩童在遊戲中有任何擦撞及不愉快,麥當勞不負任何責任。這真是一個推託責任的速食店啊!一個國小高年級的孩子在這麼狹小空間的活動量,怎麼跟三∼六歲左右的孩子比呢?可能高年級的孩子一個不小心就會把幼兒撞傷,但麥當勞沒有人出面制止高年級的孩子在遊戲間,反而還說有事不關麥當勞任何責任,實在令人很生氣。

不止麥當勞,連公園也是!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久沒有去鶯歌的三號公園了,只見滿地的垃圾或空的寶特瓶,空氣中還彌漫著一股小狗的大便味道!我們的公園為什麼不能升級呢?真的好痛心哦!難道台灣人民的素養真的這麼低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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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I馬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